江河湖泊常見的水污染主要是由于各種污水排放標準造成的,特別是部分工業污水私自排放,會對地表水水質造成較大污染。因此,及時掌握各類污水是否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就顯得尤為重要。但是,要想獲得準確的污水參數,就必須掌握水質檢測污水采樣方法。
1、水質檢測時如何選擇污水采樣點?
(1)第一類污染物:含有該類污染物的污水,無論是工業、污水排放方式還是受納水體功能類別,均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放口進行采樣。第一類污染物是指總汞、烷基汞、總鎘、總鉻、六價鉻、總砷、總鉛和總鎳,包括總汞、烷基汞、總鎘、總鉻、六價鉻、總砷、總鉛,總鎳和苯并花。
(2)Ⅱ類污染物:指長期影響小于Ⅰ類污染物的環境污染物。檢測此類污染物時,應當在排污單位出口處取樣。除Ⅰ類污染物外,其他檢測項目一般按本要求選取采樣點。第二類污染物是指pH值、色度、懸浮物、石油、揮發性酚、硫化物、氨氮、氟化物、磷酸鹽、甲醛、苯胺、硝基苯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、銅、錳等。
2、污水采樣點設置要求。
(1)對污水管道或渠道取樣時,取樣點應設在管道或渠道筆直、水流平穩的位置。
(2)當廢水以水道形式排入公共水域時,為防止公共水域的水回流至排污口,應在排污口設置適當的回流堰根據有關規定,收集點不得設置在堰的溢流處。
(3)為了解廢水的處理效果,可在處理設施的進出口進行同步采樣。
3、污水采樣的時間和頻率。
(一)監督監測:地方環境監測站每年至少對污染源進行一次監測。被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列為年度監測重點排污單位的,每年增加2-4次。因管理或執法需要,抽查監測或企業密碼監測由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。
(二)為確定自監測采樣頻率,排污單位應當在正常生產條件下,在一個生產周期內進行集中監測。污水監測周期一般在8h以內,每小時采樣一次。周期大于8h的,每2h采樣一次,但每個周期的采樣數不得少于3個。另外,根據管理需要對污染源進行調查和監測時,也可以進行采樣按照這個頻率。